一、负责党的统战理论与政策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校(院)党委统战工作部署,落实好本部门负责的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支持、帮助其加强自身建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三、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及其后备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政协委员的推选、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六、负责台港澳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指导和协助侨联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与台港澳地区的合作与交流等业务。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