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七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通报了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主持座谈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爱军宣读了省法院关于第七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决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出席活动并为新聘任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我校(院)副校长(副院长)、第十三届山东省政协委员、农工党山东省委会副主委刘传勇被聘任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聘期5年。
会议指出,建立和发展特约监督员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是对司法民主形式的进一步丰富发展,是强化新形势下司法权制约监督的现实需要,对于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从源头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对于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特约监督员们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当好公正司法“监督员”、社情民意“征集员”、法治建设“宣传员”,发挥好监督履职、参谋智库、舆论引导作用,运用专业优势和阅历经验,帮助法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及时向法院提供第一手资料,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司法需求,同时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讲述法院好故事,传递法治好声音,更加有效凝聚新时代法院发展合力,共同推动新时代山东法院高质量发展。
刘传勇同志表示,获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好特约监督员职责,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全省法院工作实现更大提升,推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